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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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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5月起严肃整顿执法乱象,交通部发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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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卡友们的职业生涯中,最怕的莫过于扣分罚款。但有些地方的扣分罚款流程不规范、执法不人性化、执法“一刀切”问题都成了卡友心中难言的伤痛。
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领域执法行为,交通运输部出台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简称《方案》)。

 

专项整治内容

 
1、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
2、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的问题。
3、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4、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
5、执法不廉的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怎么整治

 
1、“自查”+“抽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决治理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问题,坚决斩断“向企业乱伸的手”。交通部将组成若干督查组,赴地方和直属系统开展重点督查,重点督查工作将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进行总结分析,并在行业通报。
2、制定相关法令、规范加以约束。交通部部将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引导执法人员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聚焦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的执法顽疾、作风问题,逐条列出“负面清单”,划出“高压红线”,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增强执法人员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树立文明执法新风貌。
3、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网络教育等,采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单位法治讲堂、法庭旁听、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撰写法治征文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引导执法人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4、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对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等条文研究提出清理意见,从源头上堵截乱罚款、滥收费漏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将研究制定《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防范执法隐患工作指南》,并根据各地提出的相关建议,在充分调研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对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提出建议,对规章及政策性文件进行修订调整。
5、开展执法队伍轮训。交通运输部将组织对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执法骨干、执法师资开展培训,着力提升基层执法队伍组织能力。结合轮训工作,修订颁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完善执法程序,健全执法规则。编制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分领域梳理汇编执法要点、操作规程、工作要求、常见问题解答。修订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大纲》,分专业研发一批培训课程,完善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平台,建立完善执法人员考试题库

 

专项整治时间进度安排

 
1、部署动员(5月初)。交通运输部将于5月初组织召开全国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动员整治行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2、自查自纠(5月上旬至6月底)。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把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要在6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3、深入整改(7月初至9月底)。各地、各单位要于8月底前全面完成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于2021年8月15日前将本地、本系统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报备。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和执法队伍轮训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将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于2021年9月底前报部。
4、总结提升(10月)。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
认识自身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公开每阶段的处理事件。此次执法乱象的整顿,可以看出交通部是要动真格的了,这是我们卡友们不懈努力的结果。未来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加大对执法工作者的约束,将针对交通领域执法工作者制定一系列法令、规范,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